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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邯郸涉县公租房申请时间

发布时间:2023-03-02 00:0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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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涉县公租房申请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一、申请条件:1、城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涉县区域内常住城镇户口,且在城区规划区域内实际居住,单身人士申请须年满26周岁;(2)申请人家庭2019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386元(含)以

涉县公租房申请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一、申请条件:

1、城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涉县区域内常住城镇户口,且在城区规划区域内实际居住,单身人士申请须年满26周岁;

(2)申请人家庭2019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386元(含)以下;

(3)涉县城区规划区域内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有自有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2、新就业职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涉县区域内常住户口,且在城区规划区内实际居住;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并缴纳养老保险金;财政供养人员由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证明;

(4)申请人家庭在涉县城区规划区域内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户籍不在本县,持有本县居住证,且在城区规划区内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并缴纳养老保险金;财政供养人员需由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证明;

(3)申请人家庭在涉县城区规划区域内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四轮(含)以上机动车辆的不得申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不得申报,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申报住房保障。

二、住房保障方式及标准

保障方式有两种,一是货币补贴;二是实物配租。城镇低收入(低保)家庭可任选一种方式实施住房保障;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实物配租方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