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前注意事项
(一)档案转递
1.非师范类学生档案转递
(1)省内院校毕业生(或自持档案)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咨询电话:0310-2031875)。
(2)省外高校毕业生在市人社局(世纪大街与诚信路交叉口邯郸市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园2楼,电话:0310-3172018)报到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存档手续。
(3)国外留学人员,国内毕业院校代为保管学生档案;学校无法保存的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咨询电话:0310-2031875或查看附件1)。
(4)档案查询。
1.拨打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电话查询。
2.关注公众号:“邯郸人社公共服务”→人社服务→大学生档案查询,依次按步骤操作。
注:办理报到存档手续所需证件:《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2.师范类学生档案转递
师范类毕业生需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市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办公室(人民路309号邯郸市教育局512室)进行首次报到,再按照派遣地点到相应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到(咨询电话:0310-6269933)并查询档案信息。
(二)党团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转接
(1)落实工作单位的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或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2.团组织关系转接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至1年,也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出国(境)前所属学校团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